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宁夏特检院固原分院,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提高我市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质量,提高起重机械使用操作安全水平,有效防止和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局2019年在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十个专项整治”要求,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工作依据
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二、整治工作目标
(一)规范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管理。各类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取得相关许可资质,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杜绝无证或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安装、改造、维修起重机械的行为。
(二)规范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督促各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依法登记使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定期检验、安全技术档案齐全。
(三)加强对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起重机械安全质量和使用管理水平。
三、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的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使用单位,其中流动性较大的公路、水利工程等基础性建设工地在用的起重机械是此次专项整治重点。
四、整治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要求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督促使用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做好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管理,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杜绝违规操作行为;重点检查使用无证生产的起重机械,未注册登记、未经监督检验或监督检验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起重机械,定期检验不合格又不及时整改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对违法违规的行为查处要坚决,确保整治到位;现场监督检查要有明确的内容和完善的记录,如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二)为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顺利实施,要突出重点,与有关单位加强合作,加大基础性建设工地使用的起重机械的整治力度。要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开工告知、使用登记、监督检验申报工作,进一步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责任。
五、实施步骤
本次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5月-6月)。各县局对本辖区范围内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督促本辖区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积极进行自查,详细填写《在用起重机械使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各县局(分局)于5月31日前上报《在用起重机械使用情况登记表》。
(二)督促整改阶段(2019年7月-10月)。深入开展对重点使用单位的巡查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制度,对曾经发生事故的企业,自查自纠中安全隐患未整改的企业要重点开展巡查,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1-12月)。加强督促,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和存在隐患又拒不整改且继续违法使用起重机械的单位,要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并依法查处。各县局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材料上报市局。市局将根据各县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安排抽查。
六、有关要求
(一)争取支持,加强协调。积极主动将此次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向当地政府进行汇报,取得当地政府支持和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完成好此次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
(三)认真整改,确保落实。各地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要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确保起重机械专项
整治工作按期完成,促进我市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联系人:王 涛
联系电话:0954-206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