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能源论坛的主题是不是通常都这样:示范项目不错,技术也在努力进步——企业想干很多,但机制不支持——羡慕下别国的电力市场——能源转型速度慢,我们也很无奈啊。
评论区收到诸多“共鸣”。
2019年1月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的一则通知或许没有太多人留意:《关于开展“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指出,根据项目总体进展情况,按照“验收一批、推动一批、撤销一批”的思路推进相关验收和管理工作,其中,对于已实质性终止的项目,以及部分由于“投资主体尚未确定、与当地规划冲突”等原因造成短期内难以取得进展的项目,为确保示范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经专家评估后,撤销这些项目的“国家能源局‘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称号。
换句话说,部分项目已经搁浅。
2017年、2018年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多次发布“多能互补”“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名单,期待以“多点开花”的试点方式促进综合能源业务的发展,而据笔者了解,这些项目普遍进展并不顺利。抛开体制机制问题,电力行业自身也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反思:
供应思维需转向服务精神。在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国内外电力行业多少都经历了从稀缺到奢侈再到转型淘汰的路径,目前经济发展放缓,电力进入转型期,却难以褪去在发展前期形成的“供给惯性”。数十年来,电力行业都是由诸多工程项目“垒”起来的,而这些项目又大部分都建立在行政审批、固定电价的模式之上,给谁供电(能),供给对象需要什么样的电(能),通常不在考虑范围内。苛刻一点说,即使对于终端用能者的急迫需求,电力行业也只是先考虑自身能否做到,再被动应对,更不要说主动挖掘用能者需求了。这种“供给惯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电力行业从业者培育主动接触用户,从用户用能行为中发现商机的能力,直到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从业者才被迫冲出“舒适圈”,走到用户中间。
工程师头脑需补充经济学营养。在笔者参加的数场综合能源业务讨论中,除了“架构”“示范”“试验”外,鲜有人讨论在现行价格机制下的商业模式与盈利问题。工程师往往习惯通过技术尝试将项目做成,而在设计这个项目时,却鲜少考虑持续的经济效益,即能否通过运营和服务保持与用户连接,并获取相对固定的收入和溢出价值。一个试验,可以把经济性要求排在最后,但这只适合在实验室里完成,走出实验室,站在用户的角度上考虑,如果没有经济或社会收益,又为何要做成项目?这必然使得部分“示范”项目难以推广,从而失去“示范”作用。
突破机制掣肘,用户或许比电力行业本身更靠谱。更高效、更低廉的用能需求目前并不只是停留在“口号”阶段,随着经济发展脚步放缓,这种需求会日益显著,比如越来越多的工商业希望使用清洁能源,希望能耗下降,希望电价降低。与其让电力行业自身去向政府相关部门陈情希望支持综合能源发展,还不如培育终端用能企业的意识,并推动相关政策落地。当然,电力企业在推进综合能源业务时,不应“撇”开用户自己干,应当与用户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