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北省出现了大面积持续的雾霾天气,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浓度水平高,统计显示,1-3月份,河北省11个设区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仅为26.7%。目前,河北省面临着既要加速发展又要加速转型的双重任务,资源和环境问题将在“十二五”期间加速激化。在省政协召开的十一届二次常委会议上,与会的省政协常委认为,河北省推进节能减排面临五项“大考”。
“大考”一:大气污染仍处于较高水平
今年起,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列入环保部第一批执行新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按新标准评价,秦皇岛、承德、张家口3市的二级天数将由旧标准的340天左右降低至200天左右,其他城市将降至150天左右,全省中、重度污染天数将大幅增加。
对此,常委们认为,河北省今后大气环境治理应围绕“气”来展开,加强对重污染、高排放行业的监管及其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升级改造,加快研究制定有机废物及异味污染控制的地方控制标准,对排放有机废气和恶臭污染的企业进行摸底建档,制定限期治理计划和实施方案。同时,尽快制定地方法规,开征扬尘污染排污费。为减少和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应提高新车注册准入门槛,制定对“黄标车”的限行、限期淘汰等控制方法,有序地推动河北省车用燃油品质的升级换代。
“大考”二:水环境形势不容乐观
河北省95%以上的地域处在海河流域,国家地表水国控断面监测显示,在全国主要河流中,海河污染严重,劣五类占53%。此外,河北省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值的1/7,水资源短缺与水污染严重问题并存,成为制约河北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
围绕水环境存在的问题,常委们建议,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制定年度开采指标,制定地下水控制水位,合理利用地下水;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制度,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耗水建设项目取用地下水。要划分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在保护区建设必要的围护工程,清除水源地周边的各类污染源;重视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修复方案,为治理地下水超采,修复地下水环境,需要在强化节水的前提下,合理配置各类水源,加强替代水源工程建设,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削减地下水超采量,使地下水含水层逐步达到采补平衡。
“大考”三:系统生态问题仍很突出
河北省目前尚有近6000万亩适宜造林绿化的荒山荒地和需要改造的低质林地,水土流失面积超过6万平方公里。地下水严重超采,以致部分地区出现了地面沉降等次生地质环境问题。另外,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地膜,造成土地肥力、有机质含量下降,土壤质量退化。同时,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趋势,成为加剧河北省农村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
委员们提出,系统生态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要将城市管理范围由原来的主城区延伸到所有乡村,覆盖县域全境,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管理的“大城管”格局;向广大农民大力推广有机肥及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减少农药及化肥施用量;在养殖业方面科学划定养殖区、禁养区、限养区,严格落实限养转产与禁、限养政策,大力推广干湿分离等养殖污染处理方式的同时,积极引导养殖户投身绿色生态产业。
“大考”四:管理约束更加刚性
河北省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新标准调严了污染物浓度限值,增设了污染物项目。同时,环保部将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4市纳入重点控制区,对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排放要求比现行标准提高了一倍。
针对这些情况,委员们建议,应加强工业烟尘、粉尘整治,在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和城市燃煤锅炉实施高效除尘技术改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第三方污染源在线监控资质单位,对全省所有重点排污企业实施污染源在线全天候监控,确保稳定达标。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加快城区污染企业搬迁改造,落实搬迁优惠配套政策,解决企业与居民区、商业区、文化区混杂造成的布局性区域污染问题,将环境因素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及决策中。
“ 大考”五:削减任务更加艰巨
2012年,河北省能源消费总量为3.02亿吨标准煤,居全国第二位,目前,环保部正在研究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华北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在其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地,到2017年底大幅削减煤炭消费总量,河北省削减量最多。
如何落实国家要求,是今后一个时期河北省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所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委员们提出,要依靠技术进步削减污染,利用环境标准推动能源技术进步、降低经济活动的能源单耗,实现发电排放绩效与发电煤耗标准、环境标志与能效标准、汽车排放标准与燃料经济性标准的衔接;对现有产业进行必要的结构调整,限制严重污染项目,对能源、原材料化工等,通过产业政策进行引导调控。另外,设置合理的能源消费总量及能源消费结构目标,降低经济发展的能源依赖,以“管住增量,优化存量”为原则,不断降低化石能源(煤炭)消费比重。